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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征集创意广告用语要注意 众乐乐跨年历
发布时间:2024-07-11 22:49浏览次数:

  凯发k8娱乐官网app下载如果我们有一间公司的话,当我们需要征集创意的时候,我们拜托广告公司或者其他公司为我们设计广告时,应当知道一些必备的法律常识。

  征集创作属于委托创作,创作出来的作品在法律上被命名为委托作品凯发k8。委托作品,是指根据作者与某一个人或法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各国对于委托作品的版权所有权规定不同,比如美国版权法就规定委托作品的版权所有权与受雇者作品的版权所有权一样;英国版权法规定允许受委托人与委托人一起共同享有版权。当然这些都是法律在合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进行的归属划分。

  关于我国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我国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若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综合来说就是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谁创作出来谁就享有版权所有权,委托人可以免费使用。

  有一个代表性的案例凯发k8,就是“天高几许问真龙”广告文字作品著作权案,在该案中南宁卷烟厂与真龙广告公司签订一份《“拾万元诚征广告用语”活动合同书》,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刊登“读者评选入围广告用语”公告,双方约定,入围广告用语的著作权归南宁卷烟厂所有,入围广告用语可用于南宁卷烟厂产品“真龙”香烟的广告宣传及广告品制作等相关领域。刘毅投了广告语“天高几许?问真龙”,南宁卷烟厂按照其与真龙广告公司的约定,将刘毅获奖作品“天高几许?问真龙”中的问号删掉,修改为“天高几许问真龙”并进行使用,刘毅见状即认为两者非但没有支付给自己奖金,也未签订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并且还修改自己的作品,大量复制发表其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在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法院先确定二者的性质是何法律关系,法院认为二者之间成立委托创作合同关系,再次确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本案中对著作权的约定为:“入围作品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南宁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所属”。法院认定为对入围作品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作品的权利归属作出了明确约定,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著作财产权属于委托人真龙广告公司所有。该案件就很好的解释了委托作品中的相当多的问题。

  事实上,委托作品著作权的规定看似复杂其实理解起来却也简单,通过作品委托的交易,受托人获得经济利益,委托人获得作品成果,双方实现共赢的效果。在这样的商业行为中是允许当事人自己处分自己的权利的,法律不会加以强制性规定。这也是结合当下市场的规则以及契约精神所产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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